我不想和他在一起。我和他在一起一年半了。他的家人要我把所有的礼物都还回去。我需要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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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
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
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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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已经结婚来说,除了以下两种情形之外不用退还礼彩:
(1)没有共同生活过;
(2)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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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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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