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出生在中国。出生证的名字是英语。孩子的父亲是中国人。孩子能申请中国护照吗?

2020-03-07 19:1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
    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关于你们将来孩子的国籍问题,原则上孩子无论出生在哪个国家都具有中国国籍,但是如果孩子出生时取得或以后加入印度尼西亚国籍或其他外国国籍的,就不具有中国国籍或丧失中国国籍,因为中国是一个不允许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存在的国家。
  • 中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旧版停止签发,但仍可使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5版),旧版出生证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旧版证件由各级卫生部门负责回收处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的通知》,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具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由新生儿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其他情形由新生儿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
  • 小孩已经上户的,不需要出生证明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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