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X先生在工作,他请我找四个职位,没有合同,工程完成后营业给客户。 现在不和我们结帐,我和工人一起去劳动部门好几次了,不和我们解决已经一年多了。 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07 20:0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合同,发生工伤,你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去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以后,在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只有鉴定出有伤残级别,才能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
      
    一、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第30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注:工伤医疗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停工留薪、每月生活费、护理费等内容。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的,必须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向劳动者提出。现试用期已经结束,只能认为用人单位已经认为你符合录用条件;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支付赔偿金计一个月工资。
    2、公积金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均不予处理,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解决。
    3、试用期不能擅自延长,人事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