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要知道我丈夫提早一个月离职,原本说保证下月17号,結果老总他会离开了,不许他干了,只派发一个月薪,刚进上下班的情况下到了8天,这一月到了9天,老总说月头月尾薪水不发,是不是合理合法。沒有合同书,都没有合理直接证据,只能老总打得薪水截屏

2020-03-08 10:30: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