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女性一年没回家了,到她家接都不回家,把一儿一女放到男性家全是爸爸妈妈养大,如今女性离异规定离异,那样的话,小孩子如何判

2020-03-08 13:3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若是男方的过错(有婚外情),女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少分或不分给男方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您咨询的离婚问题,如果感觉婚姻无法维持,可以协议去民政局离婚,协商不成只有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到法院管辖、起诉方案制定、起诉状编写、证据收集、法院审判程序、判决离婚条件、子女抚养、财产认定和分割等一系列复杂的专业法律问题,简单咨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与律师见面详谈(不收费),委托律师帮助代理,既省时省力,又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 1、协议离婚是指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只要两人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民政局就会受理并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两人未对上述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则民政局就会拒绝受理离婚登记,则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3、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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