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月13日,我和其他人打架。人们开始用手。人们受伤,我没有受伤。然后我被拘留了10天,罚款500美元。现在我从拘留中心回来。我需要支付3000人的医疗费用。我是否需要签署和解协议?警察局说,另一个人将被拘留10天。但他现在没有被拘留。如果我有医疗费用,我签署了和解协议,那么另一个人会被拘留吗?

2020-03-08 13:5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警方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双方打架斗殴致人伤害,双方应当分别为自己造成的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如果因为受害方确实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侵权人先行进行医疗费的垫付。
  • 打架拘留还要赔钱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因为打人一方扰乱社会秩序而给予的处罚。与赔偿无关。把人打坏了要赔钱这是另一码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伤害的赔偿问题,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护理费等。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 可以按以下方法交罚款:  
    1、按违章条上的时间到交警部门去交罚款。  
    2、等年审的时候办理。  违停通知单在网上是可以查到的。  如果按照违章条上规定时间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理,这个时候交警没有把违章的信息录入网络,查询的话会出现查不到的情况。  如果没有按违章条上的时间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理,超过规定的时间,交警部门就会把违章的信息录入交警公安内网,这个时候在网上就会查到违章信息。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