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有精神病,间歇性发作,平时懒惰,高望重,我和她已分居五年,感情破裂,渴望离婚

离婚
2020-03-08 14:1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即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所以,如果你想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是要准备一些证据证明她隐瞒了精神病,除了在诉讼中可以向法庭申请到以前的医院调档外,还可以找一些其它的证据,比如证人证言。
    除你家人可以出证外,给你发短信的那个人你也可通过手机号找一找,帮你出证,另外,在诉讼中,对于对方的行为能力,法官可能还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法来确定,由她的亲属作为代理人参加离婚诉讼。
    如果确定女方确实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可能第一次起诉就会判决离婚,否则,你可能要经历第二次甚至第三次离婚诉讼,但不会永远离不了婚。 因女方有精神病,子女一般不会判决由女方来养。
    但是因为她有病,在离婚时甚至在离婚后你要在经济上给予适当的照顾,比如在离婚时一次性给付一些经济帮助,或离婚后多长时间内定期给予一些经济帮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在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法院可就财产问题进行分割,关键在于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确认,按婚姻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是由母亲抚养,10周岁以内的子女,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确定抚养权。
    你们的孩子一直随你生活,如果法院判决,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对方承担抚养费,其标准为有固定收入的,标准为本人月收入的20-30%承担。离婚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收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增加,均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对财产的权属作出书面约定,在离婚时,原则是一人一半。
    同时,夫妻共同债务也应一人一半承担。
  • 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