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为母亲的女儿买了房子,为母亲买了女儿的钱,为母亲再婚了,为继父买了房子,为继父的孩子买了房子。如果我写了母亲的名字,为母亲买了房子,我想问问怎样才能得到母亲的房子。我的继承人是我,我的继父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2020-03-08 14:3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房子办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房子办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有遗嘱的继承公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2.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继承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其他有关文件。
  • 关于再婚,继承遗产的争议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说:老年人再婚遗产的继承一般有三种情况:  
    1、再婚夫妻之间遗产继承权的问题。“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的。老年人再婚夫妻在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结婚证明后,就是合法夫妻,婚姻法上所说的夫妻当然也包括老年人再婚的夫妻,老年人再婚夫妻双方当然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老年人再婚后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继父母是否有继承继子女遗产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时,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一般老年人再婚时,儿女均已成年,继父母没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当然,继父母无权继承继子女的遗产,继子女也无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3、老年人再婚后,继子女有无赡养继父母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老年再婚的继父母既然没有尽抚养继子女的义务,继子女也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但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许多人都在关心和照顾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老人,何况继父继母。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白丽玲是继承法中所指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和于新的子女共同继承于新遗产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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