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她带着孩子,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
2020-03-08 14: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离婚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关问题。如果确定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可以由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并将离婚协议书备案。
    如果双方在离婚前有法律规定的过错,另一方可以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请求过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就子女的归属等存在问题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法官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子女归属。
  • 如果夫妻俩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先行执行,不需要等到法院判决结果出来。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监护的法定权利义务,必须履行。  父母离婚,不代表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终结。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女方或子女本人都可以依法起诉孩子父亲维权。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