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别人的钱,被告到法院,现在执行董事会执行,我没有能力偿还,只能用月薪分期付款,但对方不同意,请问你能扣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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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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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积极协商还款,不要把事情扩大化,对名声有很大影响。
2:如果金额不多,可与家人坦白,度过这一段时间。
3:金额高有可能会被起诉,积极应诉吧,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金额过高,或者一致不还,极有可能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对生活会产生极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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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无偿还能力的,债权人有二种处理方式:
1、主动、及时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要求借款人签订还款协议,以免超过
诉讼时效。
2、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起诉,取得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之后对方不履行的,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对方确实无偿还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对方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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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