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被告的家人,被告造成轻伤,经过多次和解后原告不愿和解,其医疗费已经支付,如果这个案子,最好的结果是什么?

2020-03-08 19:3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造成受害人轻伤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一般的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量刑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刑法却没有对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往往只按照轻伤的量刑档次判决,这就无法分清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和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的区别,影响刑罚的严肃性。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适用致人重伤的量刑档次。主要理由如下:  首先,从犯罪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来看。故意伤害致多人(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轻伤比故意伤害致
    一、二人轻伤的社会危害性大,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也肯定比一般的伤害案件大,社会危害性大其受到处罚也应加重。  其次,从刑法确定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角度来看。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与故意伤害致
    一、二人轻伤在同一量刑档次处理,不符合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 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