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婆婆有一个公共财产,现在承租人是我婆婆的名字,她有两个孩子,现在要把承租人变成她的女儿,她和她女儿的账户,如果我们不同意她自己的转移?

2020-03-08 22:0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产房过户
    一、挂牌流程:承租人到津房置换连锁店进行咨询,领取《同户籍家庭成员同意置换证明》,返回签预约验房时间,同时提交:A、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置换申请、同意置换证明,如有拆改须提交拆改证明;B、缴租证明津房置换入户验房,同时置换单网上核批确定回购价格同意回购签《公有住房使用权回购协议》达不成回购意向,津房置换与承租人签订《公有住房使用权委托代理转让合同》,同时确定接待看房时间。并提交:燃气、暖气、有线电视、一户一表等附属设施的使用证及不欠费证明。摘牌意向人交纳保证金于摘牌日摘牌不成交,转为普通挂牌摘牌成交摘牌人签《公有住房使用权调齐合同》交付房款原承租人腾房,交付房屋置换单网上核批后置换单下栽原承租人提款房屋交接,摘牌人领取置换单
    二、取费标准:
    1、合格去向:同户籍2年以上的亲属在两年之内购买别的房屋。购买二手房则须提供产权证原件、契税完税票;购买商品房则须提供商品房合同原件、房款发票及契税完税票;购买公产房则须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过户费票;过户费=建筑面积6元/m
    22、不合格去向:没有上述条件者为不合格去向过户费=评估价2%50元(评估费)建筑面积6元/m
    2三、关于委托挂牌有哪些规定?原承租方需要与津房置换签订《公有住房使用权委托代理转让合同》,同时设定挂牌价格。
  •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二)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三)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 居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所需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经户口本上现在的户主同意,由户主本人向所在地派出所递交书面申请,指定新的户主,就可以变更了。
    但这个户主必须是这个户口本之内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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