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是厨师。 今天上夜班上司说明天不来,他们另找人。 我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家小旅馆。 没有合同

2020-03-08 23:4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要求侵权人及工作单位赔偿,并同时申请工伤鉴定。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时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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