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刚去世,有两个儿子,我孙子不得不分割财产,但是没有公众和户主的批准,他偷走了财产卡和我父亲的存折他的生前身份证。

2020-03-09 05:1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分割的原则:
    如果房产约定为按份共有,则可按份分割。但如前所述,房产通常不约定份额而为共同共有。按照共同共有的法律的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房产分割的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房产按照有权分割的权利人数进行均分,如果有些权利人对房产的贡献度较大,可以多分,分割房产时要考虑到共有人的生产生活。

  •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明文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3)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