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对与之并无纠纷的人进行侮辱和谩骂,并造成其精神不佳甚至于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并利用其侵犯他人隐私,用语言攻击她人长达数月,这种违法行为要受如何处罚,怎样为自己申诉?请你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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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攻击是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
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还规定, 公民的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第
(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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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是属于侵犯他人
隐私权的一种形式。不过没有统一的侵犯他人隐私罪的处罚,要看各种不同的侵犯形式。对于私自开拆他人信件的这种行为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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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
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
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
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6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6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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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