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东莞某工厂工作一年,社会保险也一年,在重新签订合同后,家里有事自己离开,现在打算在佛山工作。 我的社会保险该怎么处理?

2020-03-09 08:2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不要把解除合同通知写成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一次性结清工资。用人单位不办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同时离职。
      自动离职是违法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
    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工应提前30日通知单位,如果单位不收辞工书,可通过邮寄或者上劳动站信访备案的方式保全证据,30日期满即可走人。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在庄律师的协助下,在某个关键的诉讼程序之中发挥重大的作用,是最好的方式,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能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则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