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她恋爱,最初不知道她欠了6.8万元的债。 我说了三个月后偶然知道贷款的事情。 此外,还债人骚扰。 她的工资是用来偿还债务的。 生活费由我负担。 借款结束后,她说我们不合适就分手了。 她认为我给了她钱,还不怎么样?

2020-03-09 08: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逾期90天以上,情节严重可视为恶意逾期,银行的催收也可能会给自己和家人造成生活压力,影响个人以及家庭的正常生活;
    3、在逾期收费上,会有一些例如违约金、罚息等的支出,具体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收取,不同的机构不同的贷款产品,收取的违约金或罚息不尽相同;
  •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银行机构是会采取一系列措施的,具体如下:
      
    1、银行将会向借贷人进行电话催债。
      
    2、如果借贷人在催债后还是未偿还贷款,那么将会产生一定的罚息,并且会给自己造成信用不良记录。
      
    3、若是借贷人还是迟迟不还款,那么银行会派有关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催债。
      
    4、直到最后借贷人都还是不还款,那么银行将会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来维护银行自身权益,如果借贷人是办理的抵押贷款,那么该抵押物会被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将拍卖获得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的事情,要保留确凿的证据材料,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或者债务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不露脸、玩失踪的,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法院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缺席判决。
    如果法院缺席判决,以后找到被告人,就可进入执行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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