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没有在厂家渠道进货, 厂家现在举报我售产品为假货,售卖化妆品被告侵权吗

消费者维权
2018-09-13 12:5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营者销售假货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可携带假冒商品及有关票据,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调查处理,帮助你追回损失的货款。如果是怀疑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那就要先请上述两个部门的有关专家或真品生产厂家帮助鉴别,确定是假冒商品后再想如何举报假冒伪劣商品。
    如果当地已成立了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也可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反映,请他们帮助鉴定、调查,使制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总之,消费者如果发觉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一定不要自认倒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这样就可以使假冒商品没有立足之地,既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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