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去年我的年平均工资是4600元左右的公司今年给我的住房公积金是128元。 我们来找找那个部门吧

2020-03-09 11:17: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
    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四、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 请参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条款: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因此,住房公积金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中的必须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有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应当写入劳动合同的待遇方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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