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还在合同有效期内,试岗3月,11月5日至2月4日,转正定级后,于2月27日,企业通告和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我该得到哪些赔付,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09 11:1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是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辞职,正式期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期指合同协议双方或多方经过协商共同达成约定的合同协议有效时效而言的,合同期可长可短,是当事人自行设定的具有双向法律约束力的时间范围。
    以劳动合同为例,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