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去借款先讲的小额贷到之后办出来是手机分期还款给了我1000多,要分期付款还8000上下,我也没还,已过大半年了每天都再发信息内容通电话在我家人哪儿去,还收到些短消息说以将我提起诉讼到人民检察院了可是一直不来找过我,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3-09 12:3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额借贷和p2p网络借贷的区别:
    1、收取费用不同
    p2p网络借贷平台因为是一个中介的作用,大家知道在找中介帮你解决问题的时候,你都是需要给中介服务费的,所以p2p网络借贷就是收取中间的服务费的,但是民间借贷是收取利息获得收益的。
    2、模式不同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可以申请贷款还可以理财的贷款产品,一般对地域没有限制,可以随时随地贷款或者理财,都是在线上直接完成的贷款流程,民间小额借贷则是一种完全的贷款方式,都是在线下完成的贷款流程,一般都是有地域的限制。
    3、二者利率不同
    P2P网络借贷的借贷资金主要来自于投资者,按照个人对个人的原则服务,利率相对较低。民间借贷公司的贷款资金都是来自于股东,成本相对较高,所以,此种情况下,利率会略高一些,但是二者之间的利差并不是很大。
    4、贷款性质不同
    p2p网络借贷这个P2P贷款平台主要是起了一个中介的作用,,为投资人找到钱的接收人,为需要钱的人找到可以出钱的甲方,为投资人和借款人提供的一种服务,但是民间小额贷款则是出钱人和借钱人直接进行的一个贷款过程,没有一个中间流程,然后双方约定贷款利息。
  •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也就是说,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不会自然转化为共同的产权。  
    1、共同还贷过程,是否会导致房屋变更为共同财产,通常在法律界已不是问题。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房屋仍为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  
    2、共同还贷过程中房屋价值增值部分很难被法院判定为共有。  房屋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增值也是应该是其个人财产的增值;房屋并没有因离婚而变卖,不能确定增值部分就是确定的收入;如果房价增值部分要共享,那万一房屋贬值,另一方在离婚时则要倒贴有房一方的损失,这显然有悖于常理。  
    3、参与共同还贷,不以夫妻双方均有收入为前提。  鉴于婚后任何一方的劳动收入,均属于家庭共同收入,即使非产权人的一方没有自己的劳动收入,比如为全职太太,而由另一方的收入还贷,仍是婚后共同还贷。  最后,关于离婚时对非产权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补偿,应按共同还贷期间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数额,进行合理补偿。
  • 我国《担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对外抵押。不得对外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土地使用权和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抵押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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