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22岁,孩子四岁了,是个男孩,出生在广东,因为我没有身份证,所以孩子出生证,那些都没有,我们三年没有在一起,现在孩子要读书了,我没有结婚,没有合适的人结婚,我该怎么办,我能帮忙吗?

2020-03-09 14:5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可以比照适用)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如果你在户籍所在地主动交纳社会抚养费,按交费当年的上一年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至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准生证,也就是计划《生育证》,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须的准备手续。二胎准生证是符合条件的夫妻再生育的生育证。下面,关于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可到社区(村)领取,可上苏州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社区(村)委员会)签署意见;   
    (2)受理。夫妻双方都均为本市户籍,可在女方户籍地社区(村)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和规定材料;男方本市户籍,女方非本省户籍,到男方户籍地社区(村)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和规定材料;男方本市户籍,女方省内非本市户籍,到女方户籍地提出再生育申请。   
    (3)审核。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申请,街道(镇)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4)审批。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自收到街道(镇)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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