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未婚,与已婚丈夫同居,抚养一个儿子,而妇女独资经营一套,注册为妇女的名字。

2020-03-09 15:0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继承权,跟同居年限无关,而是基于两个因素:
      第一,是否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或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关系。
      第二,被继承人是不是遗嘱指定了继承人。
      基于上述两个条件外,还要看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1,如果被继承人指定其为房屋的继承人,则无须婚姻关系。
      2,如果被继承人指定他人为房产的继承人,则无论有无婚姻关系,都没有继承权。
  •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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