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酒驾,例如,我是一个醉驾,一个车祸,另一个人死了一个伤!我会受到惩罚,而且我用我的桌子喝酒,说服酒,知道我开车回家的责任人吗?

2020-03-09 17:5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一起喝酒的撞了人劝酒的有没责任  一起喝酒的撞了,劝酒的存在劝酒的行为,没有尽到注意的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饮酒、醉酒驾驶处罚新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
    2、B1照3年后领取增驾。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饮酒驾驶营运车的: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领取,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饮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饮酒驾车一次记12分将降级,失去原最高准驾车型资格,重新学习、考试。一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均不得增驾A、B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不得领取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酒驾造成交通事故,肇事者应当岁受害者的误工费予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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