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企业工作了11年零6个月,我想在企业工作,我能得到什么?

2020-03-09 18:5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不确定,有很强的稳定性,除非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形,否则劳动合同直到劳动者退休才终止。
  • 您好: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不因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同。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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