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之后,本人交费能够只交医疗保险,不缴纳社保吗

保险赔偿
2020-03-09 21:0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补偿: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的理由免除,由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的,劳动者以此理由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按照半年,满半年按一年算,但一定以书面的方式提出由于公司不购买社保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依照下列法律规定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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