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就是2000年拘役的,公安机关扣甲被查封了与案子不相干的财产。2015年拘役满期,经多方面掌握物件失踪,找公安部门规定国家赔偿,公安机关的回应是超出恳求时效性,未予审理通知单。我不知道咋办。恳求刑事辩护律师协助。感谢??

刑事辩护
2020-03-10 06:4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在监狱或劳改场所服刑的被告人采取自伤、自残的手段,以达到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目的。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反改造行为,国家当然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刑事追究,而故意白伤、自残。这种公民白残行为,国家当然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的具体行为细化。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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