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地傲慢的女人经常骂别人的女儿,自己以前村里的调停无效,反而变成了本加历。 只要看见对方的八影,就什么也不会发生,被骂。 打了她好几次,现在都忍不住了。 你能以诽谤罪起诉吗?

其它
2020-03-10 06:4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必须有故意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
    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 1,如果构成诽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如果是侵犯名誉权,依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 停止侵害;  
    (二) 排除妨碍;  
    (三) 消除危险;  
    (四) 返还财产;  
    (五) 恢复原状;  
    (六) 修理、重作、更换;  
    (七) 赔偿损失;  
    (八) 支付违约金;  
    (九)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补充:补正一下,构成诽谤罪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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