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招亲,一儿一女,大儿孑随我姓,大儿子随我丈夫姓,他很多年没拿钱回家了,新年都不回家,前两年我和他在一起打工赚钱,我的薪水也被他取走了,儿子得病他都不怎管,治疗费他都拿不出去。我俩离异,2个小孩不给他们可以吗?

2020-03-10 07:0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参照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二,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过错方原则上少分财产。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离婚时如果有两个子女,通常情况下,如果时两周岁一下的,则由女方扶养,如果时十周岁以上的则还需要询问孩子的意见。如果双方不能够确定,可以到法院由法官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如何分配抚养权,同时还可以请求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 通常的民事纠纷,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执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作为离婚判决孩子归属问题,很难进行执行,孩子不同于财产,如果强行执行,不利于双方,更不利于孩子。
      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双方尽量协商,能够达成协议来解决,实在达不成协议解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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