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是上海的司机。从2004年到2011年,公司向我们支付了海外华人的全面保险。从2011年到现在,我在2013年检查了胃癌。公司将终止与我的合同,因为我已经完全受伤了,他能释放吗?

其它
2020-03-10 09:5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员工的工作岗位或降低员工的工资等违法原因,员工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员工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员工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 下列情形下,即使由于劳动者的单方面原因解除老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当向其支付符合法律要求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因此解除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过错,致使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应该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也就是用工之日起的30天内进行社保的缴纳,也应该在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参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