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校园内被别的小孩子摔倒造成下颌缝线13针,以后毫无疑问会留疤。另一方父母回绝赔付以后的疤痕修复费用。己方该怎样理赔?院校该负哪些义务?

其它
2020-03-10 10:3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成年人在学生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须证明教育机构具有过错,否则教育机构不承担责任。
    2、该人身损害是因教育机构内部的人员(老师、其他工作人员、在校学生)或者管理瑕疵造成的,教育机构直接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3、该人身损害因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教育机构以外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 精神病人病发时,因无意识行为造成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进行严格管理,造成的损害损失由其法定监护人赔偿
    精神病人意识正常时,其行为具备法律效力,造成刑事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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