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吵架死去的人,要赔多少钱,那人要赔偿,最好进监狱,怎么办?

2020-03-10 10:5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涉嫌寻衅滋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1、打死人要看具体情形,如果是故意打死他人的话,那么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如果过失打死人的话,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这些具体的判决可以通过报警,然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结果有法院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刑事责任确定后,接下来就是民事责任了,也就是最终的赔偿问题,打死人的情况,通常会被提前公诉,此时关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审理,受害人家属可以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要符合以下五个起诉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死亡赔偿涉及数额较大,相关的计算项目和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如果当事人自己书写起诉状,有可能会出现赔偿项目不全面,计算结果少于实际应当赔偿的数额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在提前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中,最好可以找个人身死亡赔偿专业的律师介入,可以为受害人家属争取最大的利益,同时也可以提前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额度为10万元。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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