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七旬农翁驾一畜力车,被一农用三轮车撞伤,交通事故认定三轮车负全部责任,且驾驶员非车主。受害方住院治疗,医院方称因下肢肌肉萎缩溃烂须截肢,肇事方垫付一部分医疗费后,称经济原因停止医疗费用的供给。而受害方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18-07-03 11:4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治疗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治疗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医疗费和治疗费有区别的,医疗费包括治疗费和药费、器具费等。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伤者死亡后续费用是否继续支付  
    (1)如果交通事故伤者在法院判决后、去世前实际发生了康复和后期治疗,可以现在起诉索要康复和后续治疗费用。如果在去世前没有发生康复和后续治疗行为,起诉也不会得到支持。  
    (2)交通事故伤者已经去世,不能再以交通事故伤者名义起诉,如果你是交通事故伤者的继承人,可以你名义起诉。  
    (3)如果两方达成的是和解协议,其中协议一方已死亡,另外一方自然就不用履行协议了。如果是伤者的家属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这就是债的消亡,因一方死亡而消亡的理由。
  • 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被害人因事故受伤住院,住院费用按责任认定比例是要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