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去世了,现在农村有正房。 我和母亲缔结了放弃继承和赠与协定,母亲自放弃继承赠与自己的一部分,这个协定是否有效,母亲还能后悔吗

2020-03-10 12:5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弃继承的公证能否反悔,依据《公证法》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没有法定情形的,也就没有能否撤销的问题。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 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普通赠与合同。例如前文提到的王力与张园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
    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例如企业、个人在抗震救灾过程中做出的捐赠;
    三、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
  • 法律规定,继承人对于继承的放弃是在继承发生之后做出才合法有效。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继承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法》司法解释:  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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