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四年后,她怀了一个女人。在她丈夫父母在农村的两栋房子里,没有所有权转移。如果房子被拆除了,那女人能被指派吗?你能得到多少?

2020-03-10 13:0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子女的话和普通人一样需要交纳营业税、个税、交易费等;因是直系亲属,析产赠与划算、但以后出售交税多,提供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
    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满2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
    1.36元/平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
    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
    5.6%,若满2年可减免。
  • 离婚了房子判给一方,需要离婚双方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注明归谁这房子),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析产过户,重办理一方名字房产证,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其他税费缴纳。,你的情况,需住房还清贷款没办理完毕购房合同标注名字的房产证,之后,你俩再一起去办理析产过户,。
  • 男方的婚前财产拆迁所得的房屋和补偿,均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形式的变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男方个人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但对于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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