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突然降低了工资,你能退休得到补偿吗?

2020-03-10 13:0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了以上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都是无故辞退。
  •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关于离职工资的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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