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某于2001年5月20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森林剩余废物燃烧设备”发明专利申请,2001年11月16日专利局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因国外有类似发明专利,不能授予专利权。张某对发明进行了改进后,于2001年12月20日,重新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2年12月20日,国家专利局向其授予专利权。河北承德某县林业局所属家具厂,为解决生产边角料问题,于2001年7月对原有锅炉进行技术改造,配备一台物料机,将锯末、木粉和刨花等杂物直接吹进锅炉悬浮燃烧,试制成“高效节能炉”,并于2002年1月取得省科委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此后,该厂一直在本厂范围内使用“高效节能炉”。2003年12月8日,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家具厂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法院查明,“高效节能炉”与“森林剩余废物燃烧设备”在技术特征上完全相同。问:1、张某的“森林剩余废物燃烧设备”专利的申请日是哪一天?2、某家具厂是否侵犯张某的专利权,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专利
2018-09-13 14:3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 申请发明专利所需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可同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以上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
  •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职发明属于职务发明的情形,该发明专利权应属于单位。但是可能由于某些原因,目前的情况是专利权属于发明人。同样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该专利,所以该发明人完全可以专利权人的身份向使用该专利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具体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1、在收取单位的费用时,该单位(指发明人所在单位)有可能对专权利归属提出异议,所以发明人应该灵活掌握,尽可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单位有可能据此提起诉讼;
    2、对于其他个人,发明人完全可以专利权人身份收取使用费用;
    3、如果万一发生专利权主体变更,由发明人变更为单位,那么单位对于发明人已经缴纳的申请和年费应该予以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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