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不认识的人吵架,对方打拳引起脑出血,在医院治疗了10多天,患者自己在医院摔倒死亡。 打人的一方面面向医疗费和后面的二十万人以上。 打人的一方要问你应该负什么责任。 法院的判决有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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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病人在医院死亡的。如果病人因为
医疗事故去世,产生医患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有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然后具体的一句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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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因医疗过失遭受人身损害,在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后,能否再提出要求医生或医院承担一般
侵权责任的请求?我们认为不能,理由是:
(1)、医疗事故责任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责任,虽然理论界对医院与患者间关系有不同认识,但审判实践中对医疗事故一般均是按侵权进行处理。
(2)、医生给患者的治疗行为是执行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民事责任。”
(3)、即使因法律关系认识不同,医院对医疗事故按
合同责任承担了赔偿责任,按《合同法》第122条侵权责任与违约
责任竞合的规定,受害人选择
违约责任后就不能再选择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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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