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许多人在网上借款用我的电话做应急手机联系人随后他还不上款,我能负法律依据吗,今日接到一个短消息,说贷款人是被告,人们应急手机联系人是到庭陪审,我还不清楚我手机号码咋搞成他的应急手机联系人了,我能负法律依据吗

2020-03-10 15:4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仅仅是紧急联系人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贷款责任的,建议在做联系人时问清楚工作人员以免变成担保人,如果变成担保人就会有连带责任。
      借款人填写的《个人信用贷款申请表》联系人一栏中,在亲属联系人处填写了作为其联系人,且仅有姓名、联系电话,并无其他相关信息可填,进一步印证借款人填写的“联系人”只负责“联系”。
  • P2P借贷平台是一种网上借款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
    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的发展趋势。
  •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借条写了还款期限,就是到了还款期限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款,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期间要款,就从催款以后两年内计算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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