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2月因企业缘故解除合同,07年报名参加工作中至解除合同没休新年假,现能规定企业补尝年假薪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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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国新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b、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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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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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只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即具备了享受年休假的资格,该一年的工作经历并不仅限定在现用人单位,也不限制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全日制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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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