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本是爸爸户下的,已写好遗书帮我,妈妈也签字了,我也有个亲姐姐.爸爸去世后,人们复建下了房本,写了妈妈和自己的名字,如今想问一问,假如妈妈离逝,我是不是能够 处置权有着产权年限,而亲姐姐没有权利获得这房屋的产权年限呢?难题填补:那么我爸的遗书如今失效了没有?

2020-03-10 17:0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无效的几种情形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满十八周岁或精神病患者)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1、遗嘱继承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如夫妻共有、国家集体财产或别人财产)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保留特留份(如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只要变更的不是经公证过的遗嘱,使用补充条款的方式有效。
  •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
    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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