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7月21日签合同广州东圃98方房子出售,收预付款10万,合同书中有卖家毁约付10%的条文(那时候没仔细观看),如今因提前还房贷额度没法筹够,原本与买家约好按理财利率借40万预付款购房款,但他如今改成规定按微贷按天十分3收贷款利息,可否跟买家消除?

2020-03-10 17:1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在合同中或判决、裁定书中会有支付时间,违约金及利自的计算方式与额度、违约金支付标准利率的比率约定或判裁定项的,计算时间从到期的次日开始计算。有的合同或判决裁定也会约定或判决裁定计自起始日期的。
  • 房贷没有还清,房子仍然可以买卖,但是必须清还掉房贷才可以正常过户。
    简述一下流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协议,约定好买方什么时候给付卖方首付,约定好卖方什么时候去银行还掉贷款并且约定好过户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卖方应先到银行贷款部核实好剩余房款是多少,然后提出申请并在贷款卡内存入相应金额。除了工行撤押需要一周之外,其他银行均可当天完成。
    银行扣款成功后,拿着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到房管局拿出他项权证即可完成撤押。
  • 关于土地买卖没签合同造成的土地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
    五、
    六、
    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