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他人滥用是否侵犯了你个人尊严的权利,告诉他人坏话不是侵犯名誉权,如何使用合法武器保护自己

名誉毁谤
2020-03-10 19:0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 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我们有权利用自己良好的声誉获得更多的利益,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 当的贬低,有权在名誉权受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
    侵害名誉权主要变现为:
    (一)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三)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四)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五)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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