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和人吵架,受了轻伤。 现场没有动手的是目击者。 如果派出所要求我拿供词的话,我可以拒绝吗

2020-03-10 19:4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通常来说,在打架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致人轻伤的,致人轻伤只是结果,如果不是行为人故意伤害,是意外,那就是民事侵权,公安机关不能拘留人。
    如果是故意或者间接故意造成的,要负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性质定不同的罪名,大多数是故意伤害,也有可能是寻衅滋事或者聚众斗殴等等。

    一般,如果只是单起伤害案件的话,刑事拘留3日,可以延长1到4日;
    如果是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等情节,拘留30日;

  • 1、打架致人轻伤的,应负故意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还应负民事赔偿责任。
    2、《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据此,打架致人轻伤的,应当负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显然,打架致人轻伤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