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和我的丈夫的名字,我的丈夫是第二次婚姻和前妻有一个问题,如何做一个公共孩子不能承担我们的婚姻继承权

2020-03-10 20:1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继承,这种情况下得看遗嘱内容确定孙子有没有继承
    没有遗嘱的,一般情况下,孙子没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一情况下,孙子有继承权
  • 房屋继承公证手续: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要向公证处提供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他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证明(包括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当事人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时,可由其监护人代办,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关系的证明。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四)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五)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六)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申请人与继承人并系的证明。  
    (七)其他公证机关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证处要求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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