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清明节前那晚,我接仔放学,仔仔发现电话手表不见了,我调转车头,离高铁涵洞大概200米左右刹停车,等仔找手表,后有摩托司机搭客并装有太阳伞,向我车后部右边撞上来,对方手和胸部掉了点皮,除了一点血,当时我说报警,他说不用报,了解到对方曾经是民师,他老婆也是镇上的教师,他老婆和我同事是旧同事,于是叫了校长及两位主任来见证,大家统一意见去拍照没有事就算了,大家车自己修好,钱财乃身外之物,身体健康就好,后来我打了3次电话他再去照,说照了ct没有什么事情,但他老婆又向我要2000元,我之和她多次协商,她1500同意签协议去到约好的地方后,他两公婆又反悔,多次打电话要钱,一次比一次多,我没办法,报了警。录了口供,但交警以难取证,叫我给6000私了,我们不同意,该怎么办。现在车还被扣在交警支队

2018-09-13 15:0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暂扣车辆、扣押证件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交警扣车扣证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调查、勘查、检验、鉴定而扣车,因机动车存在无牌无证、证件存在伪造变造、驾驶人员违规违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等,都可以成为扣车扣证的原因。
    且不同的原因交警最终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当然扣车也是有法定期限的,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 + 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 + 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 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

    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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