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逆向行驶变更车道后发觉对门迎面而来车子,随后刹车踏板转到自身的行车道后,因另一方车子打左向方位驶进己方行车道产生撞击,义务如何区划?

2020-03-10 23:59: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车辆逆行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首先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如果你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保险公司根据你所负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对方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则由你方进行赔偿;如果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你根据事故责任按比例赔偿对方的损失。
  •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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