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觉得资询下.我大姐给他人车碰伤了.前不久去医院医治.现阶段仍未康复治疗.可是大夫说能够 住院了.回家了渐渐地疗养.伤的是脚.将会要在家里疗养2个半月才可以下床行走.这样的事情下.买车人应当也要赔付是多少有效?

2020-03-11 00:4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事实上法规有相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3条条之规定: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若各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各方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第15条: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简易程序可以由交通警察一人处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医疗事故纠纷适用这一时效期间,即医疗纠纷要求赔偿的时效为一年。伤害明显的,自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认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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