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两个人结婚一年,一个两个月大的婴儿,但是孩子的父亲可以联系,我想带孩子回家,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男人不应该付赡养费。

2020-03-11 02:5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产分割:
    (1)如果房产为婚后购买,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从约定。
    (2)如果房子是婚前所购: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婚前个人财产。
    2、虽然你们婚后“各自收入各自管理”,但只要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之类的书面约定,一般仍然会认定为你们各自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3、其他离婚财产的分割:
    (1)按法律规定:离婚只是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没有孩子的份: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
    二、一人一半;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仍然归所有的一方。
    (2)但如果你们夫妻都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
    三、留给女儿一份:法律不禁止。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是一人一半,但法律规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所以,如果女儿随女方,有可能女方在分割财产时会有一些优势。
    (4)在分割房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到离婚后房贷如何承担的问题:房产夫妻分割,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应均担。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1、 抚养费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所在地生活水平、夫妻的承受能力来酌情确定,一般是在男方收入的20%—30%之间确定。
    2、 可以按男方收入的比例,也可以确定为固定金额。如果男方工资有变动的余地,最好是不确定固定金额而要求确定比例。
    3、 还有,即使离婚时确定了固定金额的抚养费:以后孩子生活所需费用大幅增加或是有重病负担加重时,女方仍然有权再次起诉请求增加抚养费。
  • 家庭暴力建议离婚,如果想要孩子建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若有应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若年满18周岁,即使是上大学,父母也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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