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我与我媳妇是有结婚证书的与一个男人了解相好大半年,我的老婆小孩要念书那个人帮我媳妇花了2万元钱之后同居生活一不小心发觉,我规定媳妇回家了那个人威协我的老婆见不上小孩要不规定我的老婆跟随他,请我它是违法吗?如何来解决?

2020-03-11 06:3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
    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
    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
    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
    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
    四、以上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婚外情同居所生孩子抚养问题:

    1、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2、由于没有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无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谈不到补偿问题。
  • 男女未婚同居是否违法应按以下两种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形成事实婚姻的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属于违法。

    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由此可以看出,未婚同居属于无配偶的双方自由选择同居的一种类型,不受别人的阻止,既不违法也不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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